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 (2021年12月7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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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寨縣發(fā)展和改革局  |
發(fā)布日期:
2021-12-14 17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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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 項目名稱(chēng) | 資金管理方式 | 政策依據 | 征收地區 | 征收方式 | 征收標準 | |
1 | 鐵路建設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國發(fā)〔1992〕37號,財工字〔1996〕371號,財工〔1997〕543號,財綜〔2007〕3號 | 全國 | 按鐵路運輸貨物的種類(lèi)、重量、運輸距離等征收,與鐵路貨運運費一并征收 | 1.整車(chē)貨物:區分貨物種類(lèi)0.019-0.033元/噸.公里 2.零擔貨物:區分貨物種類(lèi)0.00019-0.00033元/10千克.公里 3.自輪運裝貨物:0.099元/軸.公里 4.集裝箱:區分集裝箱尺寸0.264-1.122元/箱.公里 | |
2 | 民航發(fā)展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國發(fā)〔2012〕24號,財綜〔2012〕17號,財稅〔2015〕135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財稅〔2020〕72號,財政部公告2021年第8號 | 全國 | 對航空旅客按人次征收,在航空旅客購買(mǎi)機票時(shí)一并征收;對航空公司按飛行航線(xiàn)、飛機最大起飛全重、飛行里程征收 | 1.向航空旅客征收部分:國內航班旅客50元/人次、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旅客70元/人次 2.向航空公司征收部分:區分飛行航線(xiàn)、飛機起飛全重、飛行里程0.3-1.84元/公里 | |
3 | 高等級公路車(chē)輛通行附加費 | 繳入地方國庫 | 財綜〔2008〕84號,《海南經(jīng)濟特區機動(dòng)車(chē)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》(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公告第54號),瓊價(jià)費管〔2013〕153號,瓊交財〔2021〕267號 | 海南 | 對汽油零售企業(yè)按購買(mǎi)汽油數量?jì)r(jià)外征收;對柴油機動(dòng)車(chē)輛按核定的征費標準計量定額征收 | 1.使用汽油的機動(dòng)車(chē)通行附加費征收標準:1.05元/升 2.使用柴油的機動(dòng)車(chē)通行附加費征收標準:按月征收標準為220元/噸,按日征收標準為11元/噸;進(jìn)、出島當日按小時(shí)征收標準為0.5元/噸.小時(shí)(2021年9月1日起實(shí)施) | |
4 |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綜〔2009〕90號,財綜〔2010〕97號,財綜〔2013〕103號,財稅〔2010〕44號,財稅〔2015〕80號,財辦稅〔2015〕4號,財稅〔2017〕51號,財辦稅〔2017〕60號,財稅〔2018〕147號,財稅〔2018〕39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財稅〔2020〕9號,桂財綜〔2010〕138號,桂財稅〔2017〕34號,桂財稅〔2018〕9號 | 除西藏以外 | 按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扣除國家扶貧開(kāi)發(fā)工作重點(diǎn)縣農業(yè)排灌用電后的全部銷(xiāo)售電量征收 | 4厘/千瓦時(shí) | |
5 | 水利建設基金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綜字〔1998〕125號,財綜〔2011〕2號,財綜函〔2011〕33號,財辦綜〔2011〕111號,財稅函〔2016〕291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7〕18號,財稅〔2020〕9號,桂財綜〔2012〕18號,桂財稅〔2017〕32號,桂財稅〔2018〕19號,財稅〔2020〕72號,桂財稅〔2021〕10號 | 內蒙古、吉林、江蘇、安徽、江西、山東、湖北、湖南、廣西、福建、云南、陜西、寧夏(向社會(huì )征收) | 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從車(chē)輛購置稅、鐵路建設基金等收入中提??;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從地方收取的部分稅費收入中提取,經(jīng)財政部批準后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可向企事業(yè)單位等征收 | 1.公司、企業(yè)、從事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(yíng)的事業(yè)單位,按當年銷(xiāo)售收入或營(yíng)業(yè)收入的1‰征收。 2.銀行(含信用社)按當年利息收入的0.6‰征收,保險公司按當年保費收入的0.6‰征收;各類(lèi)信托投資公司、財務(wù)公司、證券公司、證券登記公司、租賃公司、小額貸款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當年業(yè)務(wù)收入的1‰征收。 3.地方收取第六條第(三)項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按當年收入總額的3%提取。 4.從中央對我區成品油價(jià)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中按規定足額安排資金,劃入水利建設基金。 5.南寧、梧州、柳州、桂林、貴港、北海、防城港、欽州、玉林、百色、賀州、河池、來(lái)賓、崇左等重點(diǎn)防洪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,從地方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不少于15%的資金,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設。具體比例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。 6.對達到稅收起征點(diǎn)的農村個(gè)體工商戶(hù)按每戶(hù)每年50元征收;達到稅收起征點(diǎn)的城鎮個(gè)體工商戶(hù)按每戶(hù)每年100元征收。 | |
6 |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| 繳入地方國庫 | 國發(fā)〔1998〕34號,財綜函〔2002〕3號,財綜〔2007〕53號,財稅〔2019〕53號,財政部 稅務(wù)總局 發(fā)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(wù)部 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,桂政辦〔1986〕64號,桂政發(fā)〔2001〕100號,桂財綜〔2007〕54號,桂財綜〔2015〕4號 | 除天津以外 | 對在城鎮進(jìn)行新建、擴建各種工程的單位和個(gè)人征收 | 工程投資總額的1.5% | |
7 | 農網(wǎng)還貸資金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財企〔2001〕820號,財企〔2002〕446號,財企〔2006〕347號,財綜〔2007〕3號,財綜〔2012〕7號,財綜〔2013〕103號,財稅〔2015〕59號,財稅〔2018〕147號,財稅〔2020〕67號 | 山西、吉林、湖南、湖北、廣西、四川、重慶、云南、陜西 | 按農網(wǎng)改造貸款“一省多貸”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電力用戶(hù)用電量征收 | 0.02元/千瓦時(shí) | |
8 | 教育費附加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,國發(fā)〔1986〕50號(國務(wù)院令第60號修改發(fā)布),國發(fā)明電〔1994〕2號、23號,財綜〔2007〕53號,國發(fā)〔2010〕35號,財稅〔2010〕103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9〕13號,財稅〔2019〕21號,財稅〔2019〕22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桂財稅〔2019〕7號 | 全國 | 按單位和個(gè)人實(shí)際繳納增值稅、消費稅稅額計征 | 3% | |
9 | 地方教育附加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,財綜〔2001〕58號,財綜函〔2003〕2號、9號、10號、12號、13號、14號、15號、16號、18號,財綜〔2004〕73號,財綜函〔2005〕33號,財綜〔2006〕2號、61號,財綜函〔2006〕9號,財綜函〔2007〕45號,財綜〔2007〕53號,財綜函〔2008〕7號,財綜函〔2010〕2號、3號、7號、8號、11號、71號、72號、73號、75號、76號、78號、79號、80號,財綜〔2010〕98號,財綜函〔2011〕1號、2號、3號、4號、5號、6號、7號、8號、9號、10號、11號、12號、13號、15號、16號、17號、57號,財稅〔2016〕12號,財稅〔2018〕70號,財稅〔2019〕13號,財稅〔2019〕21號,財稅〔2019〕22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桂政發(fā)〔2004〕1號,桂財綜〔2011〕13號,桂財稅〔2019〕7號 | 全國 | 按單位和個(gè)人實(shí)際繳納增值稅、消費稅稅額計征 | 2% | |
10 | 文化事業(yè)建設費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國發(fā)〔1996〕37號,國辦發(fā)〔2006〕43號,財綜〔2007〕3號,財綜〔2013〕102號,財文字〔1997〕243號,財預字〔1996〕469號,財稅〔2016〕25號,財稅〔2016〕60號,財稅〔2019〕46號,財政部2020年公告第25號,財政部 稅務(wù)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,桂財稅〔2019〕30號 | 全國 | 按提供娛樂(lè )服務(wù)、廣告服務(wù)的相關(guān)單位和個(gè)人的計費銷(xiāo)售額征收 | 3% | |
11 | 國家電影事業(yè)發(fā)展專(zhuān)項資金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《電影管理條例》,國辦發(fā)〔2006〕43號,財稅〔2015〕91號,財稅〔2018〕67號 | 全國 | 按經(jīng)營(yíng)性電影放映單位票房收入征收 | 5% | |
12 | 旅游發(fā)展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旅辦發(fā)〔1991〕124號,財綜〔2007〕3號,財綜〔2010〕123號,財綜〔2012〕17號,財稅〔2015〕135號 | 全國 | 按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人次在票價(jià)上征收 | 20元/人次 | |
13 | 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| 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》,《長(cháng)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》,國發(fā)〔2006〕17號,財綜〔2006〕29號,財監〔2006〕95號,監察部、人事部、財政部令第13號,財綜〔2007〕26號,財綜函〔2007〕69號,財綜〔2008〕17號,財綜〔2008〕29號、30號、31號、32號、33號、34號、35號、64號、65號、66號、67號、68號、85號、86號、87號、88號、89號、90號,財綜〔2009〕51號、59號,財綜〔2010〕15號、16號、43號、113號,財綜函〔2010〕10號、39號,財綜〔2013〕103號,財稅〔2015〕80號,財稅〔2016〕11號,財稅〔2016〕13號,財稅〔2017〕51號,財辦稅〔2017〕60號,財農〔2017〕128號,財稅〔2018〕147號 | 除西藏以外 | 按電力用戶(hù)用電量征收(扣除農業(yè)生產(chǎn)用電) | 8.3厘/千瓦時(shí) |
跨省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 | 全國 | 按有發(fā)電收入的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大中型水庫實(shí)際上網(wǎng)銷(xiāo)售電量征收 | 8厘/千瓦時(shí) | ||||
三峽水庫庫區基金 | 湖北 | 按三峽電站機組實(shí)際上網(wǎng)銷(xiāo)售電量征收 | 8厘/千瓦時(shí) | ||||
14 | 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| 省級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》,國發(fā)〔2006〕17號,財綜〔2007〕26號,財綜〔2008〕17號,財綜〔2008〕29號、30號、31號、32號、33號、34號、35號、64號、65號、66號、67號、68號、85號、86號、87號、88號、89號、90號,財綜〔2009〕51號、59號,財綜〔2010〕15號、16號、43號、113號,財綜函〔2010〕10號、39號,財稅〔2016〕11號,財稅〔2016〕13號,財稅〔2017〕18號,桂財農〔2007〕43號,桂財綜〔2009〕22號,財稅〔2016〕11號,桂財稅〔2020〕44號 | 廣西、遼寧、浙江、湖北、吉林、福建、黑龍江、四川、甘肅、廣東、河南、江西、貴州、海南、云南、山西、青海、重慶、陜西 | 按有發(fā)電收入的省級轄區內大中型水庫實(shí)際上網(wǎng)銷(xiāo)售電量征收 | 8厘/千瓦時(shí) |
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 | 廣西、遼寧、黑龍江、福建、甘肅、河北、廣東、河南、貴州、海南、山東、重慶、云南、陜西 | 按電力用戶(hù)用電量征收(除農業(yè)生產(chǎn)用電和居民生活用電) | 0.05分/千瓦時(shí) | ||||
15 | 殘疾人就業(yè)保障金 | 繳入地方國庫 | 《殘疾人就業(yè)條例》,財稅〔2015〕72號,財綜〔2001〕16號,財稅〔2017〕18號,財稅〔2018〕39號,2019年公告第98號,桂財稅〔2016〕47號,桂財稅〔2017〕9號,桂財稅〔2018〕9號? | 全國 | 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(yè)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征收 |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(guò)當地社會(huì )平均工資2倍(含)的,征收標準為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;超過(guò)當地社會(huì )平均工資2倍的,征收標準為當地社會(huì )平均工資2倍 | |
16 | 森林植被恢復費 | 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(shí)施條例》,財綜〔2002〕73號,財稅〔2015〕122號,桂財稅〔2016〕42號 | 全國 | 按用地單位占用林地面積征收 | 郁閉度0.2以上的喬木林地(含采伐跡地、火燒跡地)、竹林地、苗圃地,每平方米10元;灌木林地、疏林地、未成林造林地,每平方米6元;宜林地,每平方米3元 | |
17 | 可再生能源發(fā)展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》,財綜〔2011〕115號,財建〔2012〕102號,財綜〔2013〕89號,財綜〔2013〕103號,財稅〔2016〕4號,財辦稅〔2015〕4號,財稅〔2018〕147號,財建〔2020〕4號,財建〔2020〕5號 | 除西藏以外 | 按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銷(xiāo)售電量(扣除農業(yè)生產(chǎn)用電)征收 | 居民生活用電8厘/千瓦時(shí),其他用電量1.9分/千瓦時(shí) | |
18 | 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,《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(huán)境管理條例》,財綜〔2012〕33號,交財審發(fā)〔2014〕96號,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14號,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30號 | 全國 | 按海上運輸持久性油類(lèi)物質(zhì)重量征收 | 0.3元/噸 | |
19 | 核電站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》,財綜〔2010〕58號,財稅〔2018〕147號 | 全國 | 按核電廠(chǎng)已投入商業(yè)運行五年以上壓水堆核電機組的實(shí)際上網(wǎng)銷(xiāo)售電量征收 | 0.026元/千瓦時(shí) | |
20 | 廢棄電器電子產(chǎn)品處理基金 | 繳入中央國庫 | 《廢棄電器電子產(chǎn)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》,財綜〔2012〕34號,財綜〔2012〕48號,財綜〔2012〕80號,財綜〔2013〕32號,財綜〔2013〕109號,財綜〔2013〕110號,財綜〔2014〕45號、財稅〔2015〕81號,財政部公告2014年第29號,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91號,國家稅務(wù)總局公告2012年第41號,海關(guān)總署公告2012年第33號,財稅〔2021〕10號 | 全國 | 按電器電子產(chǎn)品生產(chǎn)者銷(xiāo)售、進(jìn)口電器電子產(chǎn)品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進(jìn)口的電器電子產(chǎn)品數量征收 | 電視機征收標準13元/臺,電冰箱征收標準12元/臺,洗衣機征收標準7元/臺,房間空調器征收標準7元/臺,微型計算機征收標準10元/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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